《老子》42_06_校笺_09_高亨

高亨云:“‘王侯’,王本原作‘王公’,傅本作‘王侯’,今据改。马叙伦曰:‘譣弼注曰:而得一者王侯主焉。是王作王侯。’按‘公’当作‘侯’,但疑本作‘侯王’。三十二章、三十七章、三十九章并有‘侯王’一词,以是明之,而三十九章曰:‘侯王自謂孤寡不穀’,尤其显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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