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42_06_校笺_10_蒋锡昌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3313 蒋锡昌云:“按:十六章‘公乃王,王乃天’;彼文‘公’、‘王’,即此文‘王公’也。弼注‘而得一者王侯主焉’,与经文‘而王公以為稱’无关,不能据以为证。”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蒋锡昌# 《老子》42_06 点赞13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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