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42_08_校笺_02_虞世南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3515 虞世南注云:“河作‘人之所教,亦我義教之’。”按:道藏河上公本、宋刊河上公本作“人之所教,我亦教之”,敦煌唐写本P二六三九《老子德经河上公章句》作“人之所教,我亦兼教之”,皆与虞氏所见河上公本有别。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老子》42_08# 虞世南 点赞15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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