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45_述评

任继愈云:“这一章讲的是辩证法思想。老子认为有些事物表面看来是一种情况,实质上却又是一种情况。表面情况和实际情况有时完全相反。在政治上不要妄为,只要贯彻了‘无为’原则,才能取得成功。”吴澄曾经把此章之意概括为“相反而相为用”。

以不缺为“成”,故“成”必有弊;以不虚为“盈”,故“盈”必有窘(参看苏辙注)。据此以推,以不诎为“直”,故“直”必有曲;以不拙为“巧”,故弄巧必成拙;以不讷为“辩”,故“辩”必有不胜;以不绌为“赢”,故“赢”必不足。这样,“大成”只是若缺,则“其用不弊”;“大盈”只是若虚,则“其用不窘”;“大直”只是若诎,“大巧”只是若拙,“大辩”只是若讷,“大赢”只是若绌,都是会臻于理想的境界的。这就是老子的相反相成的自然辩证法则。“凡事相反则能相制”(徐大椿语),自然界的“燥”、“寒”,“静”、“热”,也是如此,所谓“燥胜寒”、“静胜热”即是。这条法则用到人事上,就是“清静可以为天下正”。徐大椿发挥说:“由此推之,则天下纷纷纭纭,若我用智术以相逐,则愈乱而不可理矣;惟以清静处之,则无为而自化,亦如静之胜热矣。”

老子的“大成若缺”、“大盈若盅”、“大直如诎”、“大巧如拙”、“大辩如讷”、“大赢如绌”的警句,非常精辟地表现出了他的相反相成的思想。这些辩证法的警句,长期在社会上流传,有的如“大巧如拙”,又衍生出“大智若愚”等,两千多年以来,已经成为中国人民的精神财富。不过,他的辩证原则,运用到人事上,而提出“清静可以为天下正”的主张,从客观上容易使人消极保守,不求进取。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

老子在中国哲学史上首先接触到假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现象,都有这样一种类型:其表现形式与其本质恰好相反,我们把这类事物的表现形式叫做假象,而假象亦是表现本质的。假象可以使人迷惑,也可以成为人们认识事物本质的向导。在认识论的发展史上揭露表现形式与本质相反的辩证关系是很有意义的。老子首先谈及这个问题,提出了“大成若缺”、“大盈若盅”、“大直如诎”、“大巧如拙”、“大辩如讷”、“大赢若绌”等一系列表现形式和本质相反的带有规律性的范畴,这是老子对中国认识论发展史的一个积极贡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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