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47_05_校笺_03_水海

水海按:“不為”可能是《老子》原文,而帛书乙本则作“弗為”。为保持帛书本《老子》原貌,暂作“弗為”,何况“不為”又非《老子》书中专用术语,“弗為”与“不為”其义一也。又:“不為”,义谓“不妄為”,与“无為”含义相同。王弼注二十九章“不可為也”云:“万物以自然為性,故可因而不可為也。”《韩非子·喻老》释为“随时以举事,因资而立功,用万物之能而获利其上”。此近于《老》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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