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49_10_校笺_08_高亨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4913 高亨云:“《说文》:‘注,灌也。’百姓用耳以听,用目以视,即是耳目有所灌注。故河上公曰:‘注,用也。’今人恒言‘注目’、‘注意’,即此义。”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高亨# 《老子》49_10 点赞13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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