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1_02_校笺_01_校堪

此两句,帛书甲、乙本“形”皆作“刑”,两字古通(二字上古皆为匣纽耕部)。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的《陈忌问壘》“事已往而刑不见”,“刑”即“形”的假借(竹简《孙膑兵法》凡“形”皆作“刑”)。帛书《老子甲、乙本释文》即校“刑”为“形”。传世诸本皆无“而”字。敦煌己本“器”作“熱(简为热)”;遂州碑本“器”作“熟”;其他诸本“器”作“勢(简为势)”。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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