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1_05_校笺_12_水海

水海按:《老子》原本当作“爵”,严遵本、傅奕本、敦煌己本等皆作“爵”,正与帛书乙本相合。“莫之爵”,“莫”,否定性无定代词,译为“没有谁”。“之”,代“道德”,作前置宾语。“爵”,爵位,此处作动词用,封爵、赐爵或给爵位之义。这几句的意思是说:道被尊重,德被珍贵,没有谁封给它品秩爵位,而它是永恒自然而然的(“恒”为永恒、恒常之义),它任万物之本能,法自然规律而发展。但是,劳健则谓:“‘命’字古人真韵,与‘然’通叶,作‘命’近是。”按:古代授予爵位亦称为“命”,故御注、成玄英皆解“爵”为“爵命”。可能是古人在传抄中以“命”的注文替代经文“爵”,而即有“夫莫之命”句。《老子》是散文诗体,颇注重音节美,在不害义的情况下,尽量谐韵。“夫莫之爵也,而恒自然也”,读之上口,两“也”亦相谐。所以《老子》故本作“爵”为是。

又,詹剑峰云:“道之所以尊,德之所以貴,即在于道德不令萬物而常自然,换言之,道德之尊貴即在道德并不发号施令,使萬物生成,而是萬物自生而成。此则王充所说‘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施不欲为物,而物自为’之义也。盖道是运动着的物质和一切事物发生变化的规律,而萬物循着自然的规律以生以成也。”此说可参。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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