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2_02_校笺_11_水海

水海按:古棣说是也。帛书乙本作“既得其母,以知其子”,即《老子》故本也。张之象刻王弼本、王羲之本、傅奕本皆与帛书乙本合,以证帛书本不误也。又:“以”,犹“又”也。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云:“‘以’与‘又’,古同音,故‘以’可训‘又’。”或云“以”為“则”(冯达甫注)、為“就”(任继愈、张松如、陈鼓应译)、為“便”(周生春译)、為“用”皆不确。他本作“又”者,就是因古音同所致,亦可作旁证原本当作“以”,故可以直译為“又”。这样,此两句连同下三句,即可译為:“既得到了萬物的根源,又认识了萬物的本身;既认识了萬物的本身,又持守着萬物的根源:终身都不会有危险。”这个多重复句,基本上是由两组并列復句构成【“既··以(又)···”和“既··復(又)··”组成】。所以按復句的语法来译,就不会把关联词译错。知道了古汉语关联词语是成对的,如“既···以(又)···”等,就不会把“以”校為“復”,何况下一组关联词语即為“既···復(又)··”。所以校勘古籍亦必须弄懂古文的语法,以免出错。

又,高亨云:“按:‘子’者,天下也,谓物也。”河上公注“子”為“一”,则非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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