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2_02_校笺_12_王弼

王弼注云:“善始之,则善养畜之矣。故‘天下有始’,则可以為天下母矣。”又云:“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也。”第三十八章注云:“本在无為,母在无名。弃本舍母而适其子,功虽大焉,必有不济;名虽美焉,伪亦必生。···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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