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2_07_校笺_05_水海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5511 水海按:高说非是。《淮南子·道应训》引有“歸”字,正与帛书本合,说明至少汉初《老子》有“歸”字。《老子》亦曾说过“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通行本第十六章)、“绳绳不可名,復歸于无物”(通行本第十四章),可见“復歸”二字是《老子》习用语。 又,河上公注云:“‘用其光’,用其目光于外,视时世之利害。‘復歸其明’,復当反其光明于内,无使精神泄于外也。”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水海# 《老子》52_07 点赞11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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