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2_述评

这一章节老子讲的也是有关认识论的问题。

老子曾经在朴素的唯物论的基础上,提出“道”这一概念。在老子那里“道”既是一种永恒运动着的物质性实体,又是这一实体运动变化所依据的客观规律。它在与世界万物的关系上,老子认为二者是母子、主从、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始,是万物的总根源。所以,他要人们用“以道观物”的方法论,去认识客观世界。“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就是讲的这个意思。注意这个“知”。《玉篇》云:“知,识也,觉也。”用今天的话讲,就是“知道”、“认识”的意思。有的学者把它直译为“认识”(杨柳桥、任继愈)是深得老子之旨的。在老子看来,要认识客观万物本身,首先要得知万物的根源,得知了万物的根源,就可以认识万物本身了。但是,既然认识了万物之所由,就得“复守其母”,即复返清静无为的内视之境。就是说知“道”老子是把万物的根源作为认识世界的出发点和归宿处。老子的意思并不是让人们固用“守其母”的纯理性思维的办法,“来代替对客观事物本身的认识”(张松如)。注意老子在这里表达的认识路线:得知其始、母(即“道”)→而知其子(即万物)→既知其子(即万物)→复守其母(即“道”)(达到清静无为的内视之境)。用图式加以表述,就可看得更清楚:

老子的这一认识方法,古人早已觉察。如顾欢本注引蔡子晃语云:“既知己是道子,从而得生,则须守清静无为,复归其母,便与道同也。”老子为什么这样提出问题呢?因为在老子看来宇宙之间的万物万事,包括人类社会在内,都是道本身运动变化过程中所显现的状态、现象,所以认识万事万物,必须去追索根源,去把握道的运动变化法则,就是说要紧紧扣住“以道观物”的认识总原则。老子对那种违背“道”的运动变化规律和原则,而单凭主观上的情感欲望去认识天地万物的做法非常反感。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老子才提出了“塞说闭门”的主张,要人们关闭嗜欲的孔窍,泯除主观欲望,保持内心的恬淡清静,以达内视本明的境界。所以,那种认为老子“主张闭目塞听,过分强调了理性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忽视了感性认识的重要性”的说法,是对老子认识论的误解。

老子主张“以道观物”、“以物观物”、“知子守母”、“我挈有知,行于大道”(下章),不仅没有忽视感性认识,而且还比较重视“见小曰明”这种带有理性认识意义的“明视”法。什么叫“明视”呢?先看王安石的解释:“见小曰明者,微而见之则可谓之明,见于大则不足以谓之明,故曰‘见小曰明’。”在认识过程中,老子着重“明”。“所谓‘明’,则在认识过程中观物而知其法则也。‘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这是目之明。引而申之,凡是对极隐密极玄妙的东西能够觉察出来,叫做‘明’。这是说,我们认识现实,透过纷纭的现象,直接把握其本质,叫做‘明’。”(詹剑峰)当然老子夸大了“明视”的作用,过分强调“明视”,而提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的说法,我也用不着给他辩护。

总之,由本章看出,老子是把“道”(即本章所谓的“母”)作为认识万物的思想前提和根本的出发点的,这是老子认识论的一大特色。所以,我们认为,老子所提出的“道”这一最高的哲学概念,就其作为宇宙万物生成的本原来说,是标志了我国古典哲学关于本体论问题的新的概括或者新的发展阶段。而就“道”作为其本身及认识天地万物的总规律来说,这个问题的提出,就标志了人们认识水平的新发展。“以道观物”,就赋予了“道”以认识论的意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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