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3_08_校笺_10_水海

水海按:此句不为衍文,是为本章节点睛之笔,揭出“盗竽”之行举,是不走大道的妄为,与章首的“使我摞有知也,行于大道,唯迆是畏”的循道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把《老子》赞成什么(循道而行),反对什么(违道而驰)的态度,突出地表现了出来。王弼注就指出:“凡物,不以其道得之,则皆邪也;邪则盗也。··贵而不以其道得之,窃位也。故举‘非道’以明,‘非道’则盗夸也。”又,陈柱谓有“也”字是,这是对的;但说“也”字是“施”的坏写,这就错了。“施”指“邪道”,其云“盗竽即盗之邪道者也”,不成话也。又,句末有“也”字、无“哉”字为是;有“哉”者,衍文也。姑且就从用韵的角度来说,“盗竽,非道也”,上古时,“竽”、“道”为韵,“竽”入鱼部,“道”入幽部。据考,上古楚语鱼部【a】幽部【eu】字可以相押韵(见丁启阵《秦汉方言》)。准此,经文并未失韵,古棣之说非是。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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