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海按:以语法求之,此两句并非“···者···也”式的判断句,所以,当无“也”字。古棣以音韵律之则无“也”字,其说是也。这两句,二“知”字为韵,上古“知”入支部,其韵例与《诗经·麟之趾》大体相同。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第十六说:“《周南》‘于嗟麟兮’句,似无韵,实与章首‘麟之趾’相应,以两麟字为韵也。”兹录其一章:“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诗经》三百皆为乐歌,照钱氏之言,当在歌唱时,首句“麟”字,拉长声调,成为一个音乐句,而与末句“麟”字押韵。老子在此,则仿照“麟之趾”韵律。准此,当不应有“也”字矣。又:“知”,《老子》故本如此,若释为“智”,也不应校改为“智”。今笔者所见传世诸本无作“智”者,帛书乙本亦作“知”,作“知”为定谳明矣。“知者”,指知“道”的人,成玄英注为“知道之士”,即是。这两句话按字面直译即:知道的人不说话,说话的人不知道。理解深一点即:真正了悟大道的人,是不会多说话的;而喋喋不休的人却未必明白大道。蒋锡昌说:“按:二章‘行不言之教’;五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四十三章‘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是知此‘言’乃政教号令,非言语之意也。‘知者’,谓知道之君;‘不言’,谓行‘不言之教’,无为之政也。王注:‘因自然也。’知道之君,行不言不教,无为之政,是因自然也。‘言者’,谓行多言有为之君;‘不知’,谓不知道也。王注:‘造事端也。’行多言之教,有为之政,则天下自此纷乱,是造事端也。下文皆申言‘不言’之旨。”按蒋说,这两句话应译作:知“道”之士是不向人民施加政令的,施加政令的人就不是知“道”之士。其说通,今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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