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8_04_校笺_08_水海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518 水海按:“孰知其極”,“其”代禍福相因。“極”,至也。高诱注《淮南子·说林训》“所極一也”,谓“極,至”。王逸注宋玉《九辩》“極明”,谓为“至明”。可知“極”本义为“至”,非为“穷”也。《老子》此“極”可引申为“極限”、“究竟”。此句言禍福相因,道理深大阔远,谁能知道它的究竟。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水海# 《老子》58_04 点赞8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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