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58_04_校笺_08_水海

水海按:“孰知其極”,“其”代禍福相因。“極”,至也。高诱注《淮南子·说林训》“所極一也”,谓“極,至”。王逸注宋玉《九辩》“極明”,谓为“至明”。可知“極”本义为“至”,非为“穷”也。《老子》此“極”可引申为“極限”、“究竟”。此句言禍福相因,道理深大阔远,谁能知道它的究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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