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62_03_校笺_01_校勘

此二句,帛书甲、乙本皆如此。今从帛书本。其他诸本“賀(简作贺)”皆作“加”,《甲、乙本释文》、复旦本、高明本、沙少海本、许抗生本等今人本皆依他本校改“賀”为“加”,实为误校。按:作“賀”是。《说文》云:“賀,以礼相奉庆也,从貝,加声。”《玉篇》云:“賀,何佐切,以礼物相庆加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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