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海按:《老子》原本当作“味无味”,帛书甲本即作“味无未(味)”。若“味”为“呋”之形误,则帛书甲本后之“未”,显为“味”之古字或“味”之省,不可能是“咴”之假或“”之省,故“味”断非“呋”之讹。“味无味”,前“味”是作意动用法的,即“以···為味”;后“味”作名词用,“无味”指“恬淡”,王弼即解為“以恬淡為味”,这显然谈的是欲望问题,符合《老子》“少私寡欲”的原则。前283德篇校笺译评两句“為无為”之首“為”和“事无事”之首“事”,也都是作意动用法的,即“以···当作為”、“以··当作事”。“以无為当作為”,这显然是申说守静笃、不挠民的修身治国之方法与策略的。“事无事”、“味无味”,显然都是演述“為无為”的总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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