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开头提出“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命题。这是从辩证方法论的角度来说明老子何以主张“无为”的。前面已经说过,老子的“无为”并非“不为”,并非“无所作为”,更不是消极无为,而是顺任自然不妄自作为。“无为”要求人们不可随心所欲地违背自然而然的法则而强作妄为。《老子》这里谈“为无为”,就是以“无为”求“为”,就是要人们按照“自然”的法则去作为,也就是说在“无为”的原则指导下去作为,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事无事”、“味无味”,都是“为无为”的运用和体现。本章下文讲的“圣人”、“冬不为大”和“难之”的遇事慎重的态度,可以说都体现了“无为”的原则。所谓“为无为”的结果,则“是以圣人冬不为大,故能成其大”、“是以圣人犹难之,故冬于无难”,总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通行本第二十九章)。由此看来,老子的“为无为”,是一种艺术的“为”,有效的“为”,也是一种最大的“为”、最厉害的“为”。“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是一种朴素的辩证方法论。
老子又提出:“大、小,多、少”、“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等有关辩证法的质变、量变的观点。这就是说,大生于小,多起于少,处理困难的事,要从容易的着手,实施远大的目标,要从细微处入手··量变是为质变做准备的,质变是量变发展的必然结果。下一章节讲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蔂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则告诉我们,量变和质变是互相联系的,没有量的积累,是不会引起质变的,凡事由小成大,从少到多,由近至远,自低到高,基层是十分重要的。
老子提出看问题,不仅要看它的正面,而且也应当看到它的反面;不仅看到容易的一方面,而且还要看到困难的一方面,如果看到困难,并且重视困难,处理困难的事情,先从易处着手,抓住容易攻破的方面,这样才能“无难”。总之“难”和“易”是相反相成的。这种看法显然合于对立统一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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