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64_02_校笺_01_校勘

此二语,帛书甲本作“□□□□,易謀□”,前语损掩“其未兆也”四字,后语损掩“也”一字,《甲本释文》已校补。帛书乙本全损,《乙本释文》据所损字数校补为“其未兆也易謀”。今从《甲本释文》本。顾欢本作“其未逃兆易謀”,他本皆作“其未兆易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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