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64_10_校笺_07_水海

水海按:此四句是承上文从正面说明按“自然之理”实行“无為”、“无執”的好处。马叙伦说非。石田删经文实为失校。又,张舜徽云:“此数句极言无為之有益。首言天下之事,有着意作為而反取敗者;天下之物,有着意執持而反失去者,归结到善為君者,不先物為,因物所為,以成其无為,故成无敗;因时推移,与物变化,而无所拘滞,故能无失也。”

又,河上公注云:“聖人不為华文,不為色利,不為残贼,故无敗坏。聖人有德以教愚,有财以与贫,无所執藏,故无所失於人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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