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67_13_校笺_14_高明

高明云:“帛书甲、乙本均作‘以戰則勝’,彼此用字虽不同,而意义无别。‘戰’与‘陳’、‘陣’,‘勝’与‘正’,古读音相同,义亦相近,可互为假用。‘以陳則正’即‘以戰則勝’,甲、乙本用本字,今本則用借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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