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72_05_校笺_01_校勘

此句,帛书甲本作“故去被取此”,“彼”借作“被”(上古两字皆为歌部,可通假),无“而”字。帛书乙本作“故去罷而取此”,“彼”假作“罷”(上古两字皆为歌部,可假借),《乙本释文》已校为“彼”。今从《乙本释文》本。其他诸本皆同《甲本释文》本,无“而”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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