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海按:这两句是承上两句的议论,议论“代司殺者”的情况(非自然死亡的情况)。句首当有“夫”字。“夫”,发语词,引起议论,亦起提示下文的作用。马叙伦謂“夫”为衍文,非是。严遵本、傅奕本等本作“而”,不确,非《老子》原本之貌。又,“者”后之“殺”当有。前面已说“司殺者”,即指主管刑律的臣子。民有犯罪以科律当死者,則应由“司殺者”去治理。这里议论“代司殺者”的情况,即“代司殺者”怎么样、干什么,所以就写作“夫代司殺者——殺”,即回答了“怎么样、干什么”的问题;然后用下句“是代大匠斵也”,来作类比,形象说明“夫代司殺者殺”的情况。这种简单类比就是:“代司殺者——殺”就好比是“代大匠——斵”。从事理逻辑上看,应有“者”后之“殺”,否则,类比不通。从文法上来说,亦当有“者”后之“殺”:这两句实际上是一个大的判断句,“代司殺者殺”是主谓词组作主语,“是代大匠斵也”,是谓语部分。言人君代替主管刑律的臣子殺人,这像是一种代替高明匠人砍木头一样的行为。显然,若无“者”后之“殺”,就要犯主谓搭配不当的语法错误。孙鑛謂“者”下多“殺”字,則与事理、文理不相合矣,为误校甚明。又,“是”后之“謂”則为赘语,当是衍文混入经文者。又,“斵”,《穀梁传·庄公二十四年》“天子之桷,斲之砻之”,《释文》云:“斲,削也。”此处义为砍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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