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78_07_校笺_10_水海

水海按:”是為”当為”是謂”。高亨说是。又,甲本作”受邦之不祥”,乙本作”受國之不祥”,宋刊河上公本、经训堂刊傅奕本同乙本。浙江书局刊张之象刻王弼本作”受國不祥”。我疑心诸本”不”字衍。”祥”,妖祥,不吉利。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祥,凡统言则灾亦謂之祥。”《玉篇·示部》云:”祥,妖怪也。”《尚书·咸有一德》云:”亳有祥,桑榖共生於朝。”孔传云:”祥,妖怪。”孔颖达疏云:”祥是恶事先见之徵,故為妖怪也。”《老子》五十五章”益生曰祥”之”祥”义,即同此”祥”之义。后人不审,则以”祥”為”吉祥”之义,而加”不”字,以致使与上文”受邦之訽”句式不一。但暂仍按帛书甲、乙本原经文校為”不祥”,待后再说。

又,河上公注云:”人君能引过自与,代民受不祥之殃,则可以王天下。”

THE END
点赞1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