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79_03_校笺_09_唐玄宗

唐玄宗注云:”司,主也。徹,通也。言有德之君主,司心契,则人自化。无德之主,则立法以通於人,為法之弊,故未為善。司契则清静,立法则凋残,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故人君者,常思淳化於无為,不可立法而生事。”吴澄注云:”徹,通也。古者助法,周改助為彻法,恐八家私田所收之不均,故八家私田亦令通力合作而均收之。八家所得均平而无多寡之异,司左契者任人来取,无心计较其人,故曰’有德’。司徹法者患其不均,有心计较,故曰’无德’。”水海按:此则释”徹”為”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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