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01_01_校笺_04_范应元

范应元云:“道者,自然之理,萬物之所由也。傅奕云:‘大也,通也。’韩康伯云:‘无不通也。’‘可道’者,谓可言也。‘常’者,久也。道一而已,有体用焉,未有不得其体而知其用者也。必先体立,然后用有以行。老子说经,先明其体。常者言其体也,可道者言其用也。体用一源,非有二道也。···凡道之可以言者,非常久自然之道也。夫常久自然之道,有而无形,无而有精,其大无外,故大无不包;其小无内,故细无不入,无不通也。”

THE END
点赞12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