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01_01_校笺_05_杨兴顺

杨兴顺云:“在古代圣人中,老子首先把‘道’当作哲学上的范畴而给以各方面的论证。老子认为‘道’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法则。在老子哲学中,‘道’意味着普遍存在的、视之不见的、与物质世界不可分开的、主宰萬物的法则。··在老子学说中,‘道’不仅意味着客观世界的自然法则,而且还意味着萬物的物质实体。‘道’的基本特点,可归结如下:一、‘道’是物的自然法则,它排斥一切神或‘天志’。二、‘道’永远存在,它是永存的物质世界的自然性。‘道’在时间与空间上都是无限的。三、‘道’是萬物的本质,它通过它自己的属性(‘德’)而显现。没有萬物,‘道’就不存在。四、作为本质来说,‘道’是世界的物质基础‘’及其变化的自然法则的统一。五、‘道’是物质世界中不可破灭的必然性,萬物都从属于‘道’的法则。‘道’摧毁一切在它道路上的障碍。六、‘道’的基本法则是:萬物与一切现象,处于经常的运动与变化中,在变化的过程中,萬物与一切现象都转化为自身的对立物。七、萬物与一切现象,都处于相互联系的状态中,这种联系通过统一的‘道’而完成。八、‘道’是视之不见、搏之不得的。它是我们的感官所不能感知的,但在逻辑思维中,它是可以认识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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