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本章提出了“道”这个哲学概念。在老子哲学中,“道”是个特定概念,它至少有五种规定性:一、道是太初混沌;二、道是客观实在;三、道是万物之本原;四、道是客观规律;五、道是政治、人生准则。本章节旨在说明道是一种永恒存在的客观规律,道是万物的根源和本体。
老子认为,道是永恒存在的客观规律。在老子看来,“道”意味着普遍存在的、视之不见的、与物质世界永远不可分开的、主宰万物的法则。道生万物,万物死灭后又复归于道。万物一生一灭的过程,便是道的一个总的循环运动。老子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反也者,道之动也”。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道的运动有它自身的固有秩序,道的运动过程也是客观的。
老子认为,客观自在的道,是不可以言说的,是无以名之的;可以言说、可以名之的“道”,就不是永恒绝对之道。因为“道恒无名”,“寻寻兮不可名也”。《庄子·齐物论篇》亦谓“大道不称”。
由于道的深微无形,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寻寻兮不可名,渊兮似万物之宗,故客观自在的无名之道,是“万物之始也”。
所以,只有“恒无欲”,以虚静为本,不外加志欲情欲(善恶、爱憎、喜怒等),才能“以观其眇”,才能观察到至小极微的道的本质。因为,任何志欲情欲(善恶、爱憎、喜怒),都会影响到对客观“自在之物”的认识,都会以自己的所善所爱所喜或所恶所憎所怒附加于“物本身”。“观眇”,观察到至小极微,似乎是对物的“量”讲的,而“量”乃是“质”的表现,它是指“道”的本质。这个“眇”,章炳麟训为“微眇”、“小”等义,荀悦认为“理微谓之妙”。作为哲学用语,“眇”、“微”、“精微”,诸概念是相同的,义为至微极小,小到不可再分割。凡物是由小到大、积少成多的,所以“小”是“大”的始基,“少”是“多”的本源。因此,“眇”则为物质的本初,从“本质”上来说,似构成万物不可分割的“原子”,或称“基本粒子”。这与古希腊的“原子论”近似(参看张松如说解)。古希腊的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等人,曾把原子设想为物质的最微小的、绝对不可分割的粒子。
老子说:“玄之又玄,众眇之门”,这大概是老子对“道是万物之本原”这一命题的概括表述。高延第说:“玄之又玄,即《庄子》‘深而又深,神而又神’,赞道之词。门者,人所共由,喻道为万物所由生,万物所由出也。”老子用这两句话,说明了那深远而又深远的根源之处,就是万物所从出的“道”之所在。至于“道是万物之本原”的思想,在《老子》书中非常明显、突出。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者,万物之注也”、“渊兮似万物之宗”、“吾不知其谁之子也,象帝之先”、“有物昆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道生之,德畜之,物刑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等等。很清楚,这些都说明,道是宇宙万物的总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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