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0_04_校笺_11_范应元

范应元云:“‘爱民治國,能无以知乎’,谓‘抱一’、‘專氣’、‘滌除’等事,既以修身明心,可推充此道以及人物,即愛民治國之本也。循自然之理,以应事物,莫不有当行之路,则何以智為?愛民者,非区区愛之,但不害之,即愛之至也。治國者,非区区治之,但不乱之,即治之至也。人能之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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