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1_音韵_03_黄瑞云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4315 黄瑞云云:“‘器’、‘室’、‘利’,质部,对应句叶韵。”按:器【kYēt】、室【cǐět】、利【lǐēt】,皆為质部;但“當其无有室之用”不當于“有”字处断句(见【2】校笺文),當在“无”字处断句,本句则读為“當其无,有室之用”;故“器”和“利”就不能和“对应句”的“室”押韵了。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音韵# 黄瑞云# 《老子》11 点赞15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