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曰“爽”為“亡”(亡失)。河上公注云:“‘爽’,亡也。人嗜于五味,则口亡,言失于道也。”邵若愚注云:“‘爽’,失也。盲、聾、口失,皆殢声色滋味之过,迷失真心,不得见闻大道。”余培林云:“‘爽’,亡失的意思。‘口爽’就是味觉迟钝,食而不知其味。因為过分追求味觉的享受,必致于味觉丧失,不能辨别食物的美丑。”
其二曰“爽”為“差”、“差失”。王弼注云:“爽,差失也。失口之用,故谓之爽。夫耳、目、口、心,皆顺其性也。不以顺性命,反以伤自然,故曰盲、聾、爽、狂也。”成玄英疏云:“‘爽’,差失也。耽贪醪醴,咀嚼膻腥不能味道谈玄,故曰口爽。”唐玄宗疏云:“‘爽’,差也。目视色,耳听声,口察味,伤当过分,则不能无损。故坐令形骸聾盲,爽差失味尔。”范应元云:“人多以嗜味為美,而鲜能反味于无味之味,可谓差失也。”蒋锡昌云:“古人以‘爽’為口病,盖犹今人所谓味觉差失也。”
其三曰“爽”為“糜烂生疮”。想尔注云:“道不食之。‘口爽’者,糜烂生疮。”
其四曰“爽”為“喪”。奚侗云:“疑‘爽’乃‘’之借字,由亡引申為败為伤。”于省吾云:“按‘爽’、‘喪’二字,音义古并通。《免殷》‘王在周昧’;‘’即‘喪’,‘昧喪’即‘昧爽’。《诗经·皇矣》‘受禄无喪’,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人口喪,言五味令人喪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喪’(实為‘爽’)為‘亡’,义正相符。”
其五曰“爽”為“伤”。高亨云:“《逸周书·谥法篇》:‘爽,伤也。’《广雅·释诂》:‘爽,伤也。’是口爽谓口伤也。《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吕氏春秋·尊师篇》:‘使其口可以言,不学不若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诸爽字皆口伤之义。”
其六曰“爽”為“喑”。俞樾云:“《吕氏春秋·尊师篇》‘使其口可以言,不学,其言不若爽’;《新序·杂事篇》引《吕子》‘爽’作‘喑’,可知‘口爽’犹‘口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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