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3_02_校笺_07_俞樾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2612 俞樾云:“河上公本作‘何謂寵辱?辱為下’。注曰:‘辱為下贱。’疑有夺误。当云:‘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河上公作注时上句未夺,亦必有注,当与‘辱為下贱’对文成义,传写者失上句,遂并注失之。陈景元、李道纯本,均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可据以订诸本之误。”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俞樾# 《老子》13_02 点赞12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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