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4_04_校笺_05_高明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299 高明云:“帛书‘計’字乃‘詰’之借字。经文当从今本作‘三者不可致詰’。”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高明# 《老子》14_04 点赞9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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