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4_12_校笺_01_校勘

此两句,帛书甲、乙本皆同。今从帛书本。今存各通行本“執(简作执)今”作“執古”。傅奕本“以”前有一“可”字,作“執古之道,可以御今之有”。景龙本“御”作“语”,謂“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河上公本、想尔本、王弼本、顾欢本、御注三本、景福本、敦煌丙本、遂州本、楼正本、李约本、陆希声本、强思齐本、杜光庭本和诸宋元明人本皆作“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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