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6_02_校笺_09_高亨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4212 高亨云:“按:‘吾以觀復’,疑原作‘吾觀其復’,转写衍‘以’字、捝‘其’字耳。‘復’即下文‘归根’之意也。”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高亨# 《老子》16_02 点赞12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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