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6_11_校笺_01_校勘

此两句,帛书甲、乙本皆同之。今从帛书甲、乙本。想尔本、遂州本两处“乃”字皆作“能”,“王”作“生”,謂“容能公,公能生”。景龙本、(唐)李荣本作“容能公,公能王”。河上公本、王弼本、顾欢本、御注三本、景福本、楼正本、李约本、强思齐本、陆希声本、杜光庭本及诸宋元明清人本皆同此两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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