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7_03_校笺_18_水海

水海按:“大上”以降,君主以仁义治世,民众则得以親譽之,即“大道废,案有仁义”(下章文),故所謂“其次”者。再降之,仁义不足以为治,则继以刑罚,民众则畏之,所以謂再“其次”。又降之,刑罚不足以为治,则加之以诈伪,玩弄权术,即“知(智)慧出,案有大伪”(下章文),民众轻侮之,此之谓最下等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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