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两句,帛书甲本“安”作“案”;帛书乙本同此。今从乙本。河上公本、想尔本、王弼本、顾欢本、御注三本、邢玄本、景福本、遂州本、楼正本、成玄英本、李约本、强思齐本、杜光庭本、宋徽宗本、陈象古本、王安石本、司马光本、苏辙本、邵若愚本、吕惠卿本、林希逸本、董思靖本、王雱本、李霖本、陈景元本、彭耜本及诸金元明清人(元人赵孟頫除外)本无“故”字,无“安”字,作“大道廢,有仁義”。广明本、傅奕本、陆希声本无“故”字,“安”作“焉”,谓“大道廢,焉有仁義”。景龙本无“故”字,“廢”作“癈”,无“安”字,“仁”作“人”,谓“大道癈,有人義”。赵孟頫本作“大道癈,有仁義”。范应元本作“大道廢,有仁義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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