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19_04_校笺_15_水海

水海按:作“三者”不如作“三言”义切。“者”为特指代词,和数词“三”组成名词性词组,译为“三种说法”、“三种言论”等。可知“此三者”即代“此三言”。作“三言”就更直接恰切表达了经意。“此三言”,古注和今注多译為“聖智”、“仁義”、“巧利”或“絶聖棄知”、“絶仁棄義”、“絶巧棄利”等。“此三言”究竟何指,关键是下句对“文”的解释。“文”,当指自然界、人类社会某些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可以译為“法则”、“道理”。《周易·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庄子·应帝王篇》“乡(向)吾示之以地文”,陆德明《释文》:“崔云:‘文,犹理也。’”准此,解“此三者(言)”為“聖智”、“仁義”、“巧利”则不通也。《老子》明明是对“此三言”要絶棄的,还怎么会以此為“法则”而认為“不足”呢?若“此三言”指“絶聖棄知”、“絶仁棄义”、“絶巧棄利”,那么,“此三言也,以為文未足”,义即:这三种说法,把它作為法则,尚还不足。这样文从意顺,切合《老子》大旨。

又,河上公注云:“‘此三者’,谓上三事所棄絶也。‘以為文不足’者,文不足以教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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