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4_07_校笺_10_水海

水海按:帛书甲、乙本皆作“有欲者”,“欲”并非“道”之误。本《道篇》前文“恒有欲也,以觀其所嗷”(今本第一章),后文“物或惡之,故有欲者弗居”(今本第三十一章),亦有作为肯定语义的“有欲”和“有欲者”,且“有欲者”一处,今通行本亦作“有道者”。因此“欲”当为经文本字。“有欲”即有志,有志欲,有志欲行道也。或谓有欲者犹不居,况有道之士耶?又,“物”,指人,吴澄谓“物兼人而言”。《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废,皆是物也···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杜预注:“夏以妹喜,殷以妲己,周以褒姒,三代所由亡也。共子,晋申生,以骊姬废。”此经文指众人,人们。“或”,副词,用於谓语“恶”(wù)前,作状语,表示对动作、行为情况的估计,可译为“或许”,“也许”,“还”。“之”,代词,指代“餘食、贅行”,作“惡”的宾语。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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