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5_10_校笺_01_校勘

此四句,帛书甲本作“人法地,□法□,天法□,□法□□”,第二句损掩“地”和“天”,第三句损掩“道”,第四句损掩“道”和“自然”,帛书《甲本释文》已校补;帛书乙本同此四句。今从乙本。寇才质本“人”作“王”,谓“王法地”,其他三句同。其他诸本皆同帛书乙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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