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7_10_校笺_01_校勘

此两句,帛书甲本作“不贵其師,不愛其齎”,“齎”通“資(简作资)”,《甲本释文》已校改;乙本作“不貴亓師,不愛亓资”,二“其”字皆作“亓”,《乙本释文》已校改。今从《乙本释文》本。今诸通行本及《韩非子·喻老》引皆同此两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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