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8_09_校笺_01_校勘

此两句,帛书甲本作“德不貣,復歸於无極”,“德”前“恒”字脱(高明把原文写為“恒德不貣”,有疏忽之处),当补。乙本前句作“恒德不貸”,“貸”為“忒”的假借,后句同此。今诸通行本皆无前句。后句,林希逸本无“歸(简作归)”字,作“復於无極”;其他诸本皆同帛书甲、乙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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