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8_11_校笺_13_冯达甫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4115 冯达甫云:“‘故’,提示之词,义同‘夫’。《帛书》甲、乙本‘故’正作‘夫’。‘不’,傅本、范本、《释文》并作‘無’,王注亦作‘無’,《帛书》甲、乙本‘不’亦作‘無’。”水海按:帛书《老子》甲、乙本作“无”,而不作“無”,冯氏之说有误。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冯达甫# 《老子》28_11 点赞15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