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9_02_校笺_08_刘师培

刘师培云:“王注:‘万物以自然為性,故可因而不可為也,可通而不可執也。物有常性而造為之,故必敗也。物有往来而執之,故必失矣。’按:据王注观之,则本文‘不可為也’下当有‘不可執也’一语。《文子》引《老子》曰:‘天下,大器也,不可執也,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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