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9_03_校笺_01_校勘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295 此二句,帛书甲本同;乙本作“為之者敗之,執之者失之”,二“者”前皆有“之”字。今从甲本。遂州本“為”后“者”字作“故”,谓“為故敗之,執者失之”。《群书治要》引“失”后“之”作“也”,谓“為者敗之,執者失也”。其他诸本皆同帛书甲本。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校勘# 《老子》29_03 点赞5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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