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29_08_校笺_11_薛蕙齐物书舍2个月前更新关注私信0479 薛蕙云:“物各有自然之性,岂可作為,以反害之邪!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惟因其自然而已。聖人所谓‘甚’、‘奢’、‘泰’者,非若后世夸淫、踰侈之事,凡增有為于易简之外者,皆是也。《汉书·黄霸传》曰:‘凡治道,去其泰甚者耳。’其言盖本于此,而意实不同;事有太过者去之,若夫小而无害者,则因循而不必改作,此汉儒之意也。物有固然,不可强為,事有适当,不可復过,此老子之本意也。” THE END老子汇编数据# 校笺# 薛蕙# 《老子》29_08 点赞9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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