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30_05_校笺_09_水海

水海按:三句之次序以帛书甲、乙本为是。想尔本、敦煌丁本等正与帛书甲、乙本的次序相合。又,帛书甲、乙本“果而毋驕”与下文“果而毋得已”,皆用“毋”字,而“果而勿矜”句,则用“勿”,在相同的句法中,出现用字不一律的现象,可能属误抄;按相同句法,“果而勿矜”应作“果而毋矜”;但作“勿矜”於义亦通,亦有可能《老子》故本作者即作“勿矜”,所以乃不改字,而用原字“勿”。下句甲本“果而□□”,乙本作“果□□伐”,帛书本“果而”之后一字,是“勿”,還是“毋”,也很难断定,今暂从通行本作“勿”。“勿”,否定副词,用在动词谓语前,表示禁示、劝诫施事主体不要实施谓语所指的行为,可译为“不”、“不要”。这种用法与“毋”相近。早在甲骨文中就有这样的用法。裘锡圭云:“‘毋”在古书里的用法跟‘勿’相近。在卜辞里,一般‘毋’字的用法也接近於‘勿’,例如:‘貞:王听□,毋告。’‘貞:王于甲午告。’(《殷墟文字乙编》5317)‘丙申卜,□貞:翌丁酉其又于中丁。’‘貞:毋又。’(《殷墟书契续编》1·12·4)‘庚午卜,王曰貞:翌辛未其田,往来无灾,不遘旧。兹用。’‘庚午卜,王曰貞:毋田。’(《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3454)向先王祷告,举行不举行‘又’祭,去不去田猎,都是要不要这样做的问题。这类卜辞的‘毋’字都可以用‘勿’或‘弜’代替。”(《古代文史研究新探》161页)老子告诫人们,勝利了,不要驕傲,不要急躁,不要夸耀。其“勿”、“毋”的用法很古老。

又,河上公注云:“当果敢谦卑,勿自矜大也。当果敢推让,勿自伐取其美也。驕,欺也。果敢,勿以驕欺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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