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39_11_校笺_09_水海

水海按:帛书甲本为是。其他各本作“故貴以賤為本”,盖由传写而有省、夺“必”等者也。河上公注云:“言必欲尊贵,当以薄賤為本;言必欲尊高,当以下為本基。”其所据之本与帛书同,在“貴”、“高”二字之上皆有“必”字。范应元注“故貴当以賤為本,高必以下為基”;《战国策·齐策四》引作“雖貴必以賤為本,雖高必以下為基”;《淮南子·道应训》引作“貴必以賤為本,高必以下為基”。其“必”字,又在“貴”下,虽与帛书本异,但皆有“必”字。他本无“必”字,均当据帛书本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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