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34_05_校笺_12_水海

水海按:《老子》故本当作“萬物歸焉而弗為主,可名于大”。先说作“歸焉”而不作“歸之”。如上所述“焉”是兼词,相当於“於之”。“於”,介词;“之”,代词,代“道”。“萬物歸焉”,就是“萬物歸附於它(道)”,显然,作“萬物歸焉”比作“万物歸之”义盛。后人改经文“歸焉”為“歸之”,盖不知“焉”為兼词而所致误也。再说作“弗為主”而不作“不知主”。“弗”、“不”义同,作何者,於义无碍,此可置之不论。主要是作“為”,还是作“知”。从《老子》本义来看,作“弗為主”,是指“道”不作萬物的主宰(直译為:而道不以為自己是萬物的主宰)。再联系上下文来看,《老子》认為:萬物歸附於“道”,而“道”不作萬物的主宰,可以称為“大”。这与本章、本句(此二句)直言“道”的功用之主旨相合。若作“不知主”,是指道不知道自己是萬物的主宰。再联系上下文来看,这两句就成了:萬物歸附於道,而道不知自己是萬物的主宰,可以称為“大”。显然,这样表义,颇為晦涩。况且河上公本、想尔本、王弼本、顾欢本等先唐要本皆作“不為主”,略同於帛书本,故作“弗為主”為确。今任继愈、张舜徽、许抗生、陈鼓应、高明皆校定為“弗為主”(或“不為主”),实為明见。劳健、蒋锡昌、古棣、张松如、尹振环皆校為“不知主”(或“弗知主”),於表示《老子》之旨有碍,故不从也。至於高亨校“弗為主”為“不知之”,則无直接证据,实為妄说。又,吴澄谓在“弗為主”后,脱“常无名”三字,张松如便据此加“則恒无名也”五字。笔者认為,吴、张谬甚。据上文笔者解释,文从、字顺、义通,為什么要给《老子》多加这几个字呢?又,“大”,这是对“道”的别称。通行本二十五章说:“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為之名曰‘大’。”还具体说明了“大”、“逝”、“遠”、“反”的运动进程,进而提出宇宙间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本章说“可名於大”,后文还说“是以聖人之能成大也”。《老子》这两章贯通,以《老子》解《老子》,义更明矣。

又,高延第云:“大道广博,无所不宜,化育萬物,来者不拒。不居其功,不為之宰。浑樸隐约,故小;萬物所宗,故大。道家以濡弱谦下為德,故不為大。天下莫与争,故独能成其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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